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学校做好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重点聚焦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要求,以及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注重支持基础研究,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主要资助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职工(45周岁以下),并且申报内容不能与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相关。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职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4.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6日24:00前,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将word版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上传至链接(需学校内网):https://pan.zjitc.edu.cn/collection/334c9140da9a38d2cbf961891eca136f。
2.确定立项的项目,将另行通知录入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并递交纸质材料。
三、结题注意事项
1.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要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请参考附件中模板。
2.论文发表要标注项目基金,未标注的不予认定为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3.申请结题时,论文要正式出刊,录用通知不予承认为项目预期成果。
四、其他说明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另行发布申报通知,申请书模板与本通知附件一致,可提前准备。
2.该项目为五类B、市厅级,学校提供配套经费1万元。
3.联系人:叶佳佳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