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认定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规办〔2020〕11号)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预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仅限于复学以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教育教学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课题需注重实效性、创新性和推广性。
二、 申报名额
预立项项目按项目质量,择优确定额,但上报浙江省规划办项目为2项,
三、申报要求
要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针对我院复学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研究。可参考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http://www.zjedusri.com.cn/art/2020/4/30/art_174_38704.html。
四、课题申报与管理
课题设课题负责人1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课题负责人于5月29日前,向我院科研处提交课题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gmkyc2962@126.com邮箱。经遴选与提升,8月中旬报送至浙江省规划办,未被推送的项目和未被规划办认定的项目,将立项本年度第二期学院科技创新项目,给予经费配套。
科研处
202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