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和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我院申报人员将申报表(附件)电子稿于11月1日前发至邮箱gmkyc2962@126.com,文件注明“教育科学规划申报”字样 不需要纸质稿。经过专家评审后进行公示,科研处再另行通知申报人员登录省教科规划申报系统进行正式申报。
四、申报课题限额
我院上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申报项目限额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