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温市科综〔2016〕1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根据《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4〕78号)、《温州市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温财教〔2012〕736号)和《温州市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创新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4〕82号),现就2016年度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支持方向和补助额度
1.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科研工作基础的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行政事业单位或机构。
支持方向: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医疗卫生、科技合作)重点支持资源环境、人口健康与保障、公共安全、减灾防灾、农业与农村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以及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的研发;公益性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政策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评价与预测,科技统计分析,重大技术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等。
补助额度: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2.温州市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
申报对象:我市从事种子种苗与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企事业单位或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重点支持方向:培育具有高产、优质、抗性强、适应范围广、推广潜力大的动植物新品种、种子种苗,及其相关的生产、栽培(饲养)的配套技术研究;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重点是粮食、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等地方特异性、稀缺、优良种质资源的保种与开发利用;有关种子种苗新材料、新方法研究。
补助额度: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3.温州市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创新项目
申报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具备较好科研工作基础,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的企事业单位。
重点支持方向: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修复,河道淤泥的分类治理及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类的研究。
为更好推进温州市“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根据我市在“五水共治”工作中的科技需求,我局在征集需求和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4个项目,通过公开征集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包括:河道治理与维护的智能化管理及长效运行机制研究、水产养殖废水污染综合控制技术集成模式与示范、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提标改造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畜禽排泄物污染源评估及风险控制技术研究。
补助额度: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二)时间安排
2016年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即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为集中做好我院相关申报工作,请申报项目负责人及时注册网络系统,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留项目负责人本人的,纸质材料按一式2份上交科技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的汇总表,学院统一截至收材料日期4月12日,工业类项目建议进行项目查新。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
2.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分经费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支持方式。根据温政办〔2014〕51号和温市科发〔2014〕82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只能推荐申报经费自筹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网上在线申报
登录“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在线填报《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要求见用户登录界面“申报说明”。
2.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包括《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在“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上直接打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能体现项目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情况的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如为企业须同时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经费自筹项目需附上《科技项目经费自筹承诺书》(见附件)。以上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于3月1日至4月15日集中报送温州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窗口,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006窗口(运管窗口旁边),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科研处或科教科)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窗口,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
项目受理窗口联系人:张风帆、张亨、郑旭展,联系电话:13587556210、13157727667、13587898982。
附件:科技项目经费自筹承诺书
附件
科技项目经费自筹承诺书
(单位) (先生/女士)申报的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名称: )如由温州市科技局列为经费自筹项目,本单位将自筹经费,并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如期保质完成研究目标任务。
特此承诺。
附件2:汇总表
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8833296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负责人 |
身份证 |
申报类别 |
项目总经费(万元) |
申请经费(万元)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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