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08:19 浏览:

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结合青年教师发展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自由探索,开展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的研究;鼓励技术创新,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工作;鼓励合作交流,开展与企事业单位共同研究。

  二、申报条件

1.厅科研项目面向全省普通高校申报。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2.项目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3.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科研项目的,不再给予项目立项。各高校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5.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6.2013年度厅科研项目申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经费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意见,厅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已按因素分析法的要求下拨有关高校,由各高校自行统筹安排。

四、申报办法

 1.2013研项目限额数依据往年的立项数和结题率综合确定,我校申报名额为6名。


2.申报者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为,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41415。有关申报表格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

五、提交材料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和《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2份,于415日前送至科技管理中心,汇总表与申请书电子稿发至 3357193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书》应与网上提交的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六、项目管理

1.厅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项目申报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申请结题。

2.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4.厅科研项目产生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联系电话:88332962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UploadFiles/file/20130314/20130314163758_4490.doc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UploadFiles/file/20130314/20130314163811_0717.doc

         

        

          科技管理中心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