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 08:33 浏览:

                   

 

   各位老师:  

     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具体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5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名额分配


     1.各市申报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由基数和机动数两部分组成,机动数为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获奖数50%计(详见附件7)。

     2.各高校申报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各4项,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本科院校各3项,其它本科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专科院校各2项,其它专科院校各1项。

(三)其它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一份)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五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其中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3)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六份)

     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活页表》等可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

     2.所有申报材料请按规定于91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管理中心,电子稿发至33571931@qq.com.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2014年度省教科研优秀成果,设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50项。

            附件1:评审书/UploadFiles/file/20150625/20150625083257_1987.doc

 

             附件2活页:/UploadFiles/file/20150625/20150625083317_1917.doc

              附件3汇总表:/UploadFiles/file/20150625/20150625083343_40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