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职工:
为了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及认定工作,确保科研项目能够合理、高效地推进,科技处将开展科研项目类别调整申请工作。针对项目实际申报难度与学校规定的项目类别等级不匹配,现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可对项目类别申请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项目申报情况与难度发生了变化,导致已不合适在原定项目类别中。项目负责人能够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说明项目类别调整的必要性。
二、申请流程
1.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类别调整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至科研处。
2.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项目情况和调整理由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并签署审核意见。
3.评审与公示:学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审批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申请时间
科研项目类别申请为科研处常态化工作,全年皆可进行申请。请填写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gmkyc2962@126.com,纸制材料打印1份,并签字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5年1月15日